可持续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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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平等

实现性别平等,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的权能。

5.1 在全球消除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歧视。

5.2 消除公共和私营部门针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贩卖、性剥削及其他形式的剥削。

5.3 消除童婚、早婚、逼婚及割礼等一切伤害行为。

5.4 认可和尊重无偿护理和家务,各国可视本国情况提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社会保护政策,在家庭内部提倡责任共担。

5.5 确保妇女全面有效参与各级政治、经济和公共生活的决策,并享有进入以上各级决策领导层的平等机会。

5.6 根据《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北京行动纲领》及其历次审查会议的成果文件,确保普遍享有性和生殖健康以及生殖权利。

5.1 根据各国法律进行改革,给予妇女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以及享有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获取金融服务、遗产和自然资源。

5.1 加强技术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增强妇女权能。

5.1 采用和加强合理的政策和有执行力的立法,促进性别平等,在各级增强妇女和女童权能。

可持续发展目标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