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目标
10
减少不平等
减少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的不平等。
10.1 到2030年,逐步实现和维持最底层40%人口的收入增长,并确保其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0.2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10.3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10.4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10.5 改善对全球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和监测,并加强上述监管措施的执行。
10.6 确保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和金融机构决策过程中有更大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以建立更加有效、可信、负责和合法的机构。
10.7 促进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的移民和人口流动,包括执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移民政策。
10.a 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协议,落实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和区别待遇原则。
10.b 鼓励根据最需要帮助的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内陆发展中国家的国家计划和方案,向其提供官方发展援助和资金,包括外国直接投资。
10.c 到2030年,将移民汇款手续费减至3%以下,取消费用高于5%的侨汇渠道。